就在国内的网民们正沉浸在“璐出贾笑”这场大瓜中不可自拔时,大洋彼岸,一场足以让全球政治与商业格局迎来巨震的变化,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。
大洋彼岸,艾美莉卡。
伴随着一头璀璨金发的大金毛在万众瞩目中宣誓就职,这位行事作风怪诞且极具攻击性的新任大统领,在上位的第一时间,便向全球抛出了一大堆令人眼花缭乱的拟定法案。
在公开演说中,他几乎是毫不掩饰地宣扬着自己的本土保护主义理念,声称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,占了艾美莉卡太多的便宜。
而在这份充满敌意的内容中,东大,更是被其数次提及,在大金毛的口中被贴上了心腹大患的标签。
尽管在就职当天,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总统令签署颁发,但明眼人都能从他那近乎歇斯底里的言辞中,嗅到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危险气息。
......
也就在大金毛就职的同一天,有阵子没在个人社媒上营业的杨蜜,突然发布了一条毕业微博。
照片里的杨蜜身着硕士学位服,手里捧着鲜花,笑容明艳动人。
而在这条微博的配图里,最惹人注目的,赫然是一张来自港大的教育学博士录取通知书。
她不仅顺利完成了硕士学业,更是拜入了香江教育界泰斗刘俪薇教授的门下,成了刘亦飞的同门师妹。
微博下方自然是粉丝和各路圈内好友排山倒海般的祝福,一时间“美女学霸”的通稿铺天盖地。
然而,在满屏的赞美声中,香江本地的媒体却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。
要知道,身兼港大讲座教授、首席教授和明德教授席等数个顶级学术头衔的刘俪薇教授,早在去年就已经公开宣布,因为精力有限,此生将不再招收任何新的博士生和硕士生。
可结果呢?
在短短半年之内,这位学术界的女泰斗,竟然先后为刘亦飞和杨蜜这俩内娱女明星破了例。
香江的各大媒体和论坛上立马也是掀起了一股质疑的浪潮:港大和刘教授是否因为这两位女星的明星光环而私下破例?
这种明显的特权行为,对于那些寒窗苦读、拼尽全力却无门而入的普通学子,是否公平?
面对甚嚣尘上的舆论,刘俪薇教授不得不亲自出席了一场公开说明会。
面对长枪短炮,刘教授表现得十分坦然,甚至还开玩笑地缓和气氛道:
“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,更何况是两位如此优秀且美丽的女士。”
“她们的学业规划非常出色,符合港大的学术标准,这也是我们破格录取的考量之一。”
她的一番话冠冕堂皇,试图用学术优秀来堵住悠悠众口。
但一向以难缠和尖锐著称的香江记者,显然没那么容易买账。
发布会一角,一名戴着黑框眼镜的记者猛然起身,抛出了一个无比辛辣的问题:
“刘教授,据我所知,您一生主攻的方向是教育心理学和儿童发展。”
“而刘亦飞和杨蜜这两位女士,本科读的是表演,研究生读的是工商管理。”
“现在读博却突然跨界投入到您的门下,这怎么看都不合理吧?”
“请问,这其中是否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钱权交易?”
面对这几乎将遮羞布扯下来的提问,饶是见惯了风流的刘教授,脸色也不由微微一变。
但她很快便用一套熟练的学术黑话应付了过去,随后便以身体不适为由,在助理的护送下迅速离开了现场。
但香江记者的掘地能力,在整个华人媒体界都是遥遥领先的。
仅仅一天之后,《壹周刊》的资深狗仔记者梁书彬,便在堆积如山的公共注册资料和基金会流向中,扒出了一条令人头皮发麻的线索。
内地巨无霸集团皓锋的老板李锋,其名下的方锋基金会,在半年前,与港大联合成立了一个崭新的明德教授席。
这个新设基金的名字,叫做——【茂贞教育心理学明德教授席】。
而刚刚在发布会上拂袖而去的刘俪薇教授,好巧不巧,正是本就身兼“杨雪姬基金教授席”的她,又兼任了这尊新设立的“茂贞教授席”的第一任明德教授。
在港大的百年历史里,一位教授同时身兼两尊由不同基金会资助的明德教授席,这是相当罕见的荣誉。
但更让梁书彬兴奋得浑身战栗的,是这个名字。
“茂贞”。
李锋出资上千万乃至数千万设立的教授席,竟然没有用他本人的名字,这完全违背了明德教授席一贯用捐赠人姓名命名的常识。
而且根据港大那边的配平机制,港大官方配平了上亿资金,那李锋出的钱,起码也得是这个数。
花这么大的代价,甚至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子,就是为了让旗下的两个女艺人顺利读个博?
这合理吗?这绝对不合理!
梁书彬盯着资料上刘俪薇教授的另一个学术方向——【儿童教育学】,脑海中突然划过一个大胆且疯狂的猜测。
茂贞……茂,贞。
这有没有可能,是两个孩子的名字?
而这两个孩子,是李锋和那两位女明星的私生子?!
想到这个足以将整个东大娱乐圈炸翻的惊天巨料,梁书彬激动得连呼吸都困难了。
他连夜撰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万字调查报告,完稿后的第一时间便送到了总编辑的桌上。
然而,仅仅半小时后,那份报告便被总编辑原封不动地砸回了他的怀里。
总编辑抽着烟,脸色很是难看,隐晦而严厉地警告他道:
“阿彬,在香江混,有些底线是不能碰的。”
“方锋基金会背后的那位李先生,不是我们这种小杂志社能惹得起的。”
“把这篇稿子烧了,别给自己和社里惹麻烦,明白吗?”
看着被退回来的稿子,梁书彬站在走廊里,眼中满是不甘。
他知道总编辑怕了,但他不怕。
不过总编辑有句话说的没错。
毕竟是这么大的料,如果发出去,他本人可能会惹上不小的麻烦。
但如果……把这个料,卖给当事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