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还没亮透,熊淍就醒了。
黑水巷的破屋里冷得像冰窖,墙缝里灌进来的风带着尿臊味和烂泥的腥气。他躺在稻草堆上没动,睁着眼看头顶那根被虫蛀得千疮百孔的房梁,看了足足一炷香的工夫。
昨夜那只夜枭再没叫过。屋外只有远处隐约传来的梆梆声,和巷子深处野狗抢食的撕咬。
他翻身坐起来,把怀里的孤锋搁在膝上,用袖子慢慢擦了一遍。剑身上沾了露水,擦过去的时候发出细微的“吱吱”声,像是什么小动物在叫。擦完剑,他从竹篓里摸出那个自制的竹筒望远镜,举到眼前对着破窗户照了照。
竹筒两头嵌着从铁匠铺废料堆里捡来的水晶片,磨得不太规整,看东西边缘有点发虚。但够用了。
天都府的清晨在他的镜筒里一层层剥开。
远处的屋顶上,炊烟刚刚升起来,灰白色的,被晨风扯成一条条薄纱。更远处是王府的轮廓,朱红色的院墙在晨雾里像一道凝固的血痕,刺得他眼睛生疼。
他把竹筒收好,背上竹篓出了门。
街上已经有了早起的人。卖豆腐的老汉挑着担子吆喝,声音沙哑得像拉锯。两个乞丐蜷在墙角分抢半个发霉的馒头,其中一个被踹了一脚,闷哼一声又爬起来继续抢。熊淍从他们身边走过,脚步没停,眼皮也没抬。
他绕了三圈。
从黑水巷到王府,直线距离不过两里地,他却走了将近一个时辰。每条巷子他都钻进去看过,哪个拐角能藏人,哪堵墙有缺口,哪条路能最快跑到城门口,全都刻进脑子里。在九道山庄那几年,他学得最扎实的本事就是这个——认路。奴隶要是记不住逃跑的路,就跟砧板上的鱼没什么区别。
最后,他在王府正对面的钟楼废墟前停住了。
这钟楼是天都府的老人,少说有两百年了。三层高,青砖木檐,当年挂着一口千斤重的铜钟,早晚各撞一回,声音能传出十里地去。四十年前遭了雷火,钟坠下来砸穿了楼板,此后就再没人修过。楼身歪歪斜斜地站着,墙壁裂了好几道大口子,从底下往上看,能透过裂缝瞧见灰蒙蒙的天。
官府用栅栏把钟楼围了一圈,挂了一块木牌,写着“危楼勿近”。栅栏上的铁钉锈得不成样子,木牌也被人掰掉了一个角。
熊淍在街对面蹲了小半个时辰,确定附近没有侍卫注意这边,才侧身从栅栏的一处豁口钻了进去。
楼梯早就塌了。他踩着墙壁上的裂缝和凸出来的木楔,像个壁虎似的一层层往上攀。手指抠进砖缝的时候,碎砖屑簌簌地往下掉,砸在底下的瓦砾堆上,声音不大,但每一下都让他的耳朵竖起来。
到了三楼,他找了个面朝王府的破窗洞,把竹篓放下,掏出竹筒望远镜。
镜筒贴着眼眶,冰凉。
王府在他眼前一下子拉近了。
朱红大门紧闭着,门前的石狮子还是昨天那副龇牙咧嘴的模样,但守卫从八个变成了十二个。多出来的四个守在台阶下面,腰刀全都出了鞘,刀刃在晨光里闪着寒光。
墙也变了。他记得清清楚楚,九道山庄出事之前,王府的外墙只有两丈出头。现在至少加高了一丈,新砌的青砖颜色比旧的深,像衣服上打的补丁,扎眼得很。
更扎眼的是角楼。
四面墙角各搭了一座角楼,木头还是新的,没刷漆,露着白生生的茬口。每座角楼上站了两个人,一个持弓,一个握刀,来回走动的时候,楼板被踩得嘎吱嘎吱响。熊淍透过镜筒看到角楼上还架了两架弩机,箭槽里已经压上了弩箭,箭头有小拇指粗,淬了什么东西,在光里泛着一层幽幽的蓝。
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把镜筒缓缓移向西侧。
然后他的手猛地抖了一下。
西侧角门。
那扇又矮又窄的小门,门板上钉着的铁皮锈得发黑,门槛被无数双脚磨出了一个深深的凹槽。
他太熟悉这扇门了。
当年他被送进九道山庄之前,先在这扇门外跪了整整一夜。铁链子拴着他的脖子,另一头系在门环上,膝盖跪在青石板上,跪到后来整个下半身都麻了,像被人从腰以下截断了一样。天亮的时候王屠出来,用靴尖挑起他的下巴,看了一眼,说“太瘦,卖不上价”,然后让人把他拖进了山庄的马厩。
这些都不算什么。
真正让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,是岚被拖走的那天。
也是这扇门。
那天傍晚下着雨,不大不小,冷得刺骨。岚被两个山庄的打手拽着胳膊从这扇门里拖出来,瘦得像一片被雨打湿的纸。她的赤脚在石板上拖出两道长长的血痕,被雨水一冲,淡了,又渗出来,再被冲淡。她没哭,只是回头看着他,嘴唇一张一合,像是说了句什么。
雨太大了,他听不见。
但他看清了她的口型。
“哥。”
熊淍猛地闭上眼睛,手里的竹筒被他攥得咯吱作响。竹筒表面裂了一道细缝,从这头一直延伸到那头。他赶紧松开手,把竹筒放在膝盖上,深吸了一口气。
再睁开眼的时候,瞳孔里的光变了,变得又沉又暗,像冬天结了冰的河面。
他重新举起镜筒,逼着自己继续看。
巡逻队的路线很有规律。他从辰时看到巳时,在心里画出了一张图:每队五人,从东角楼出发,沿着墙根走一圈,到西角楼换岗,一圈大约一炷香的工夫。上午换了三班,每班的间隔掐得很死,几乎没有空档。
但也不是完全没有。
换岗的时候,两队人要交接口令,说几句话。东面墙根和西角门之间有十来步的距离,有两棵老槐树挡着,树冠浓密,是个死角。从钟楼这个角度能看到,但从角楼上看,视线正好被树叶遮住。
熊淍把这一点记在心里。
天黑透之后,他从钟楼下来,没回黑水巷,而是沿着王府外围摸到了西侧的马厩区。
这块地方他熟。
当年他在山庄的时候,被派来王府送过几次货,走的就是马厩旁边的偏门。那时候马厩外面种了一排歪脖子枣树,树干上被他用碎瓦片刻过几道印子,最深的那道是岚被拖走之后他刻的,一刀一刀,把树皮都刻透了。
可他现在站在这排枣树前,却怎么也找不到那道印子了。
树还是那些树,可树干上糊了一层新泥,有的地方还裹了麻布,像是怕树冻死似的。他扒开泥巴看了看,泥巴下面抹了石灰,石灰下面才是树皮。树皮上隐约有刀刻的痕迹,但被石灰烧得发了白,摸上去又硬又脆,一碰就掉渣。
有人特意把这些痕迹盖住了。
熊淍蹲在枣树下,手指摩挲着那一小块发白的树皮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。
他在山庄那几年,跟岚在一起的时间其实不多。奴隶不分男女,白天被赶到不同的地方干活,只有夜里回了窝棚才能见上一面。岚总喜欢在睡觉前用小石子在地上画东西,画过一只歪歪扭扭的小狗,画过一朵花瓣比脸盆还大的花,还画过两个人手拉手——一个是高的,一个是矮的。
他问她画的是谁,她抿着嘴不肯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