抬头吧黑暗过会是晨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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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《今日》EaSOn
公诉人看了眼万向荣,就拿起起诉书开始宣读。
全庭面色凝重,气氛紧绷。
“本案由北城市公安局天北分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万向荣涉嫌强奸罪,于2023年10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。本院受理后,依法于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后果,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、被害人的意见,全面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,核实了全面证据,本案现已审查完毕。”
“经依法审查查明,被告人万向荣与被害人鹿然原系继父女关系,案发前,被告人曾多次对被害人实施言语、肢体骚扰,被害人均明确反抗与拒绝。
2023年7月31日18时许,被告人万向荣在天北区紫园小区8栋2单元电梯口拦截被害人鹿然,强行拉扯被害人欲将其带走,遭被害人激烈反抗后,被告人采取掌掴、拖拽等暴力手段,将被害人殴打至昏迷,随后将其拖出电梯轿厢,强行带至被害人租住的该单元1201室内。
进入室内后,被告人先向被害人索要十万元现金被拒,被告人恼羞成怒,将被害人强行摁倒在客厅沙发,违背被害人的真实意愿,对其实施奸淫行为。被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,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,持随身钥匙将被告人颈部刺伤。”
“案发后,被害人挣脱控制后逃出1201室,偶见对门邻居王某,王某见被害人衣衫凌乱、体表有伤、神情极度惊恐,询问详情后,于当日19时38分报警,并呼叫120急救中心。公安人员接警后,于半小时内抵达现场,在1201室内将被告人万向荣当场控制,随后120救护车抵达,将被害人、被告人一并送往北城市人民医院救治......”
“本案全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、内容客观真实,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,包含现场目击视频、诊疗病历、法医鉴定意见、当事人陈述、证人证言、现场勘查及人身检查笔录等,足以认定本案犯罪事实。”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万向荣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愿,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
公诉人读到此处稍作停顿,看了眼已经脸色不太好的万向荣。
继而加重语气接着发表公诉意见:“被告人利用继父女特殊亲属身份作案,暴力侵害致被害人身体受损,更造成严重心理创伤,案发后长期拒不认罪、刻意歪曲事实,主观恶性深、情节恶劣、社会危害性大,不足以从轻处罚,恳请法庭依法从重判处。起诉书宣读完毕。”
审判长微微颔首,目光落到温绪身上,问,“被害人委托代理人,对本案指控事实、罪名及证据有无异议,是否发表补充意见?”
温绪整理了下面前的材料,然后冷眼瞧了下万向荣,沉稳道,“审判长、审判员,我方对全部指控事实、罪名及证据均无异议。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,恳请法庭从重惩处,被害人明确表示对被告人不予谅解、绝不和解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,被害人针对正在进行的强奸暴力犯罪实施防卫,造成侵害人损伤,属于正当防卫,依法不负刑事责任,该事实有证据佐证,恳请法庭予以确认。”
审判长点头示意,刑事部分法庭调查环节审理完毕。依照法律程序,本案刑事与附带民事部分合并审理,现请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宣读民事起诉状。
温绪开始宣读起诉状:“原告人鹿然起诉被告人万向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,诉求请求如下,一、判被告人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鉴定费、交通费等物质损失,合计三万二千二百五十元八角九分,均有正规票据佐证;二、恳请法庭将被告人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、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......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恳请法庭依法支持全部物质损失赔偿诉求。”
话音落下,万向荣身体瞬间瘫软,戴着手铐的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,眼眶泛红,嘴唇哆嗦,满心被慌乱与恐惧充斥着。
他怕了。
万向荣眼神慌乱地游离片刻,随即看向辩护席的安子辰。
公诉人刚刚说不认罪,建议从重处罚,他要是再不认,会不会判得很重......
事实上,即便万向荣拒不认罪,只要这个案子证据确实、充分,法院依旧会依法定罪量刑。
审判长严肃发问:“被告人,起诉书和民事诉讼状你有什么异议吗?”
万向荣嘴唇蠕动,一脸无措地望向辩护席的安子辰,迟迟没作答。
审判长见其沉默,重复道,“被告人,起诉书和民事诉讼状,你是否有异议?”
万向荣微颤着身体,缓缓将目光移回法官席,终究嗫嚅着吐出两个字:“没有......”
因为安子辰什么都没有暗示他。
审判长问安子辰:“辩护人有无辩护意见?”
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,安子辰深知本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无从开展有效辩护,只得依规发言,说公诉机关证据确实、充分,案件事实清楚,被告人当庭认罪,依法构成强奸罪,请法庭依法裁判。
温绪看着对面辩护席一本正经发言的安子辰,心底莫名想笑,但到底是在法庭上,只能强忍着保持严肃。
她想笑万向荣。
笑他的辩护律师开口就是认同公诉人所述,并认可法院应依法判决有罪。
笑死了。
她原本还以为安子辰今日本有什么出奇的辩解之词,没想到竟是这般结果,这场面着实讽刺又可笑。
其实,安子辰并非不想辩解,可公诉人宣读证据时提及了现场目击视频,他便猜到,那天楼道监控和电梯监控虽坏,大概率还是有人拍摄到了案发经过。
据万向荣之前的陈述,他得知那天电梯口拉扯时动静挺大,便推测可能惊动了上下楼层邻居。
作为辩护人,他曾专程去紫园,走访上下楼的邻居,打探他们7月31日那天傍晚是否有听到12楼有什么动静。
结果没探到一点。
楼上楼下都说没有听到。
他本是盘算着,若有人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,便花点钱收买或封口。
如今看来,是有人知道,却不愿告知。
审判长再次开口,给予万向荣最后一次陈述的权利。
万向荣茫然地摇摇头,说没有。但下一秒,他就崩溃落泪哀求:“我认罪,我认!我知道错了!法官大人,求您能不能看在我主动认罪的份上,判得轻一点!”
这番认罪毫无悔意,全然是出于对量刑的恐惧,他只想着靠当庭认罪换取轻判,却忘了自己此前拒不认罪、歪曲事实的种种行径。
他真的不想在里面待太久。
几年,他希望他认罪,能判个几年就好......
审判长很想翻白眼,却依旧恪守司法礼仪。
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
关于此案的争议焦点,是被告人万向荣是否违背了被害人鹿然意志实施性侵行为,而这也是认定强奸罪的关键。楼上邻居提供的现场视频,作为直接证据,清晰证实了万向荣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,结合被害人的伤情鉴定、当事人陈述,以及被告人当庭认罪承认违背被害人意愿的供述。
综上所述,此案证据链条已形成完整闭环,公诉机关指控的强奸罪罪名依法成立,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与证据均无异议。
庭审环节审理终结,审判长宣布休庭,合议庭经审慎评议后,将在法定期间内出具判决书,择期公开宣告结果,当事人上诉权利依法予以保障。
法槌落下,庭审结束。
法庭内的人员陆续起身离开,温绪望着空下来的被告席方向,终于忍不住弯起了唇角。
今日,真是个好日子啊。